市政公用設施報裝
適用于用自來水用戶向供水企業申請安裝用水設施服務。
市級
《四川省城市供水條例》第四十一條: 新增或者超過水表額定流量需要增加 用水量的用戶, 應當向城市供水企業提出用水申請, 供水企業按規定時間答復。 不予辦理的,應當書面說明理由。
攀枝花市水務(集團)有限公司供水范圍內符合用水條件的用戶。
非居民用水申請材料:
注:帶*資料為必備資料
居民用戶申請材料:
注:帶*資料為必備資料
窗口辦理:1 次
網上辦理:1 次
電話辦理:1 次
1、業務受理(0.5天):用水申請及資料審核;
2、供水勘查(1-2 天): 由營銷管理部、生產運行部、工程管理部、各水廠 聯合辦理, 現場勘查及制定供水方案(如達不到給水要求及時以書面方式給予用 戶答復);
3、用水辦理(0.5天): 施工結束后,由工程管理部、營銷管理部、生產運 行部、各供水水廠聯合驗收合格后簽訂《供用水合同》并通水 (小微企業最快可 當天辦結) ;
用戶用水申請審批意見
承諾件
為滿足用戶具有特殊性供水要求的,由政府或用戶提供資金(均不含計量裝 置費用)。
1.線下辦理:各供水廠營業室、攀枝花市新政務中心二樓水電氣集中辦理 點、攀枝花市水務(集團)有限公司營銷管理部現場辦理。
2.線上辦理:政務服務網、企業綜合運營平臺(報裝系統)線上辦理。
3.電話辦理:撥打熱線報裝電話,接線員根據用戶需求填寫用水報裝申請,無需用戶填寫,完成用水報裝申請業務。
4.免申請辦理:四川政務服務網與政府“一體化”平臺對接,政府同步向供水企 業推送需要用水報裝建設項目信息,經確認尚未辦理供水接入的,無需用 戶提出報裝申請,直接進入供水勘查環節。
水廠營業網點辦公時間 :周一至周五 (法 定 節 假 日 除 外 ) 8:30-12:00,15:00-18:00,政務中心窗口辦公時間:周一至周五(法定節假日除外)9:00-12:00,13:30-17:00
1.現場辦理:各供水廠營業室、攀枝花市新政務中心二樓水電氣集中辦理 點、攀枝花市水務(集團)有限公司營銷管理部
2.網上辦理:四川政務服務網四川政務服務網
http://www.sczwfw.gov.cn/app/index?flag=2&areaCode=510000000000
現場遞交 -- 線上遞交 -- 郵件遞交
現場遞交 -- 線上遞交 -- 電子郵件遞交
1.首問責任制。以“誰受理、誰跟蹤、誰服務”為原則,對用水報裝申請業務 “一對一”全程跟蹤服務,直至該業務辦理完結。
2.容缺辦理制。以用戶“少跑腿”為原則,第一時間受理報裝申請業務并跟進 后續業務辦理,缺失材料可容后補齊。
3.行政審批委托代辦制。用戶辦理用水申請時,如涉及外線行政審批,可提 交委托我公司代辦行政審批申請,由我公司委派專人全權代辦行政審批手 續。
用戶收到供水企業用戶用水申請審批意見后,委托第三方進行給水工程設 計與施工, 施工完畢經供水企業驗收合格并符合《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條例》的 相關規定后簽訂《四川省城市供用水合同》并通水。